信息中心
INFORMATION CENTER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1-27
作者 : admin
分享 :
0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郑州市、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为做好2020年我省有序用电工作,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切实保障民生、重要用户和重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用电,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提高电力供应保障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1〕832号)、《河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豫发改运行〔2018〕1060号)文件有关规定,编制了《河南省2020年有序用电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

各地要高度重视有序用电工作,密切关注电力供需形势,加强电力运行监测,积极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保障电力供需平衡。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电力负荷调控指标,编制细化有序用电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电力公司备案。

 

附件:河南省2020年有序用电方案

 

 

2020年4月24日

 

附  件

 

河南省2020年有序用电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民生、重要用户和重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用电,依据《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1〕832号)、《河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发改运行〔2018〕1060号),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电力供需形势

预计今年迎峰度夏期间电力负荷保持较快增长,省网最大负荷7000万千瓦,增长7.9%,最大供电能力7050万千瓦,豫东南备用仅50万千瓦,豫西、豫北供应充足,其他地区基本平衡。若青豫直流及其配套工程未能按期投运,受邵花+姚涂断面限制,漯河、周口、驻马店、信阳四地区存在110万千瓦供电缺口。

二、有序用电工作基本原则

(一)方案编制原则

1.安全稳定 统筹兼顾。有序用电应确保电网运行稳定、电力客户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结构、电网负荷特性、用电构成等客观条件,合理均衡安排有序用电资源和措施,兼顾地区间公平,统筹全社会整体效益。

2.有保有限 节控并举。优先采用节电措施降低负荷需求,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重点限制违规项目、关停淘汰项目、过剩产能和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客户以及重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用电。

3.供需平衡 留有裕度。以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力供需平衡为基础,根据预测的最大电力缺口,“缺多少,限多少”并留有适当裕度,科学规范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做到“限电不拉路”。

4.注重预防 规范实施。提前制定有序用电方案,细化企业内部负荷控制措施,加强电力供需平衡监测,及时发布预警,建立健全有序用电工作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按管理职责分级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有序用电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负荷指标分配

全省负荷缺口指标充分考虑各地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危险化学品和矿井保安、关系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重要防疫物资生产、供水供热基础设施、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等重要负荷用电需求后分解下达。2020年河南有序用电方案共涉及各类工业企业、工商业电力客户2.7万户,最大错避峰能力1348万千瓦,占最大负荷(扣除厂用电和网损后为6710万千瓦)比例20.1%。其中,Ⅳ级、Ⅲ级、Ⅱ级、Ⅰ级有序用电方案安排错避峰负荷分别为337万千瓦、657万千瓦、1203万千瓦、1346万千瓦,占最大负荷比例5.0%、9.8%、17.9%、20.1%。各地负荷调控指标详见附件一。

有序用电期间,省电力公司应密切跟踪气象气温变化,做好日电力供需平衡工作,必要时每日动态调整用电指标,并负责下达至各地市供电公司予以执行。

豫东南等备用不足的地区,要积极应对区域内骨干机组非停造成的供电缺口,编制细化保供电应急预案,各级供电公司要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开展有序用电工作,进一步细化有序用电方案,落实有序用电各项措施,做好供用电预警发布和供电服务工作。当采取所有有序用电措施仍不能消除供电缺口,调度部门应当执行政府批准的超供电能力拉闸限电序位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四、组织实施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电网企业是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的重要实施主体,电力用户应支持配合实施有序用电。

有序用电工作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制,按照三级行政区域分级下达电力调控指标,各级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根据辖区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将负荷调控指标和调控措施分解下达至所辖县(市、区)和直供用户,各地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执行,确保有序用电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与电力用户沟通,引导工业企业错峰、避峰。严格有序用电执行程序,履行提前告知用户的义务,对需要停、限电及终止供电的用户,通过公告、电话、短信、送达有序用电通知单以及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向电力用户发布信息。严格做好居民生产生活和重要防疫物资生产供电保障,不发生涉及居民和重要用户的拉闸限电事件,非事故情况下不得出现直接拉闸现象,坚决杜绝以“有序用电”名义对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拉闸限电。加强用电形势和节能宣传,引导用户安全用电、科学用电、节约用电。

当电网出现轻微缺电情况下,为保障电力供需平衡,鼓励电力用户参与需求响应,2020年需求响应补贴标准和相关要求仍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19〕180号)文件执行,电网企业发放的需求响应补贴成本纳入输配电价核定。

六、附则

本方案适用于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附件:1.河南省2020年负荷缺口调控指标分解表

      2.河南省2020年电力负荷阶梯分配方案

附件1

河南省2020年负荷缺口调控指标分解表

 

地市名称

负荷调控指标(万千瓦)

Ⅳ级

Ⅲ级

Ⅱ级

Ⅰ级)

郑州

56

112

213

237

南阳

28

56

106

120

安阳

21

41

78

88

洛阳

33

66

126

142

新乡

24

48

90

101

焦作

18

35

67

75

商丘

17

34

65

73

平顶山

18

36

68

77

三门峡

7

13

25

29

许昌

15

30

57

63

信阳

17

23

27

30

驻马店

18

36

62

69

周口

18

32

39

45

开封

14

28

54

58

濮阳

13

26

49

54

漯河

8

17

32

36

济源

6

12

23

25

鹤壁

6

12

22

24

合计

337

657

1203

1346

调控负荷比例

5%

9.8%

17.9%

20.1%

 

附件2

河南省2020年电力负荷阶梯分配方案

                  单位:万千瓦

省网发购电能力